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前期工作:
调查、初勘、复勘,都是鉴定的前期工作,如果查勘工作不细致甚至发生错漏,将直接导致后续的结构分析难以进行和鉴定结论难以得出,抑或得出一个南辕北辙的错误结论。检测方案要有针对性,检测过程要认真,检测结果要。
调查和初勘工作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其工作内容有:
1)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
2)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3)制定现场查勘检测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
详勘和检测目的是什么?
即检查、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现状,需要对结构的结构参数、构造及功能状态全面定量化。
检测是鉴定的工具和手段,根据鉴定检测方案,检测的主要项目一般有:倾斜率、挠度、裂缝(宽、长、深)及砌体、钢筋混凝土、砂浆、砖等材料的强度,以及荷载试验、专项测试等。检测结果涉及鉴定结论准确性和处理建议的合理性,也涉及到安全、经济甚至责任等问题,查勘与检测工作必须细致、认真。
复勘的目的是什么?
即针对鉴定报告编写过程中尤其是结构计算与鉴定分析环节的疑问,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对检测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去现场查勘、检测,可能反复进行,直到查明、查清问题为止。
哪些房屋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在人们的印象中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一直是很专业很遥远的话题,并不是这样的。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甚至关乎我们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安全。并不是房屋出现巨大问题,或者发生不可挽回的事情时才想起去进行相关的检测,而是应该防微杜渐。我为大家普及一下哪些房屋需要进行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
1、**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一般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出这个使用年限仍然没有拆除而继续使用的房屋,为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安全就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公共建筑的使用程度非常高,损坏程度也比普通住宅要大,在**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时候就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3、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房屋。如果房屋出现裂缝、渗水、漏水、倾斜等危及使用安全的现象,那是必须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4、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有很多老房子在造的时候只是低层建筑,使用了几十年以后,要在原有建筑上再多盖几层,那么原来的房屋势必会加大荷载。这荷载是否在承受范围内,就需要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5、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原有房屋的属性是居民楼,现在开发商要把这幢楼改为商场,建筑物承受的荷载和结构的性能势必会发生变化,就需要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6、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我国一些地区属于地震高发带,每年都会多次发生地震灾害,房屋不可能一直重造。一些一场不是很大的房屋经过修缮之后还会投入正常使用。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这些异常可能会变得不可收拾,在修缮前后都要就需要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来确保使用安全。
7、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例如地铁周边的建筑物,很可能会受到其影响而出现各种使用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就要在地铁开工前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
建筑幕墙安全性检测鉴定至少十年检测一次
新条例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不得以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的约定为由拒绝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当房屋zhuanrang或出租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将房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情况等基本事项告知对方。
新条例规定房屋装修涉及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zizhi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由具备专业施工zizhi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经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验收合格。而住宅房屋装修备案时还应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zizhi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出图章以及注册结构师执业章。
还增加了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法定情形。新条例规定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当年委托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此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商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交付使用后,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还应当在房屋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新增了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内容。新条例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建筑幕墙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每十年对建筑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如出现安全隐患情形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检测鉴定。还对建设单位和买受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并在物业维修资金中设立建筑幕墙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专项用于建筑幕墙的检查、检测、维修。
严格规范了危险房屋使用中的禁止行为。新条例规定除采取解危措施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不得对危险房屋的结构、墙体、使用荷载进行拆改、变动;不得将未采取适当解危措施的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或者延续相关证照,并对违法行为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