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鉴别直接关系到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效率、降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及保障司法执行力等诸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核心问题,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基础,同样也是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2016年6月,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启动实施,将危废管理推向科学化、精细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落地,在危废鉴别领域作用突显。然而,仅以上述两项法规为基础,我国危废鉴别的依据仍旧单薄,在实际鉴别工作中短板突出,不利于危废鉴别工作的顺利开展。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1)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2)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3)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4)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5)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6)GB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7)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8)HJ/T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检测项目
固体废弃物鉴定
固体废弃物成分分析